成都龙泉驿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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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2
经查,被告人陈某于2014年底至2016年期间,租赁位于龙泉驿区大面镇洪河附近的房屋作为制假作坊,雇佣被告人杨某、喻某,由陈某负责采购洋酒空瓶、原料酒、假冒的商品标识等生产资料,杨某、喻某负责清洗、灌装、贴标等工作,再由陈某通过物流的方式销售到新疆、上海等全国各地。2016年10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上述制假窝点现场查获未销售的已制作好的侵权产品共计1954瓶,涉及到的侵权品牌有芝华士、百龄坛、皇家礼炮、轩尼诗等十种,非法经营数额近90万元。
近年来,龙泉驿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成功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件19人。在该院办理的该类犯罪案件中,大部分都是涉及群众日常衣食住行所使用的商品,有力的保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公正有序的法治环境,同时也让百姓的生活更安全、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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